计划财务处是学院财务会计综合管理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、法规,进行会计核算、实行会计监督、参与学校事业发展的经济管理。
1.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。
2. 制定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,并负责执行、监督、检查,促进财务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3. 负责编制学院年度综合财务预算,包括教育事业费财务预算及基本建设财务预算。负责编报各类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统计报表。
4. 负责办理日常会计业务,真实反映经济活动情况。严格执行财务预算,负责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;确保收支平衡。
5. 负责学院资金管理,依法筹措资金,增收节支,管好、用活各项资金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6. 参与学院各种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,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原则。
7. 负责学院各项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,监督、检查校内行政事业性及其他各项收费。负责发票、收据和学院有价票证的管理。
8. 负责工资、退休金、助学金、奖学金等的发放工作,办理有关代扣代缴税款业务。
9. 负责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缴交、支取、转移工作。
10. 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缴交及有关工作。
11. 定期检查和分析学院财务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,参与学院有关财经工作的研究和决策。
12. 负责各部门的财务指导、检查和监督工作。负责实施学院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管理。
13. 负责学院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。
14.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、审计及清产核资等专项检查工作。
15. 负责学院会计档案的归集、管理。
16. 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财务工作。